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关于开展浙江省规划科普实践典型案例推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29   编辑:系统管理员 浏览:99
浙规学〔2025〕31号

各会员单位、学会分支机构、规划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服务队、科普校外辅导员和科普志愿者: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普工作的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五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总结推广学会自2023年以来开展规划科普工作的先进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擦亮“规话科普—中国式现代化”科普品牌,学会决定开展浙江省规划科普实践典型案例推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
  1.参选主体范围:学会各会员单位、分支机构、规划科普教育基地、科普服务队、校外辅导员、科普志愿者以及其他规划行业从业人员。
  2.参选案例范围:2023年8月至2025年9月期间,在浙江省内开展的面向社会公众的各类规划科普活动,面向对象、活动主题、活动形式不限。
  二、案例要求
  1.科学性:参选案例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面向特定社会群体普及国土空间规划科学知识,大力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促进公众了解规划、关心城乡建设发展等为主要内容;
  2.专业性:参选案例应围绕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业内容开展,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城市设计和政策法规等,且专业内容通俗易懂,便于科普对象理解掌握;
  3.传播性:参选案例应取得良好的科普效果,提高公众认知或推动规划工作开展,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公众广泛讨论、媒体广泛报道等;
  4.创新性:参选案例应在规划科普的内容创作、表达方式、传播手段或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具有创新性,根据不同科普对象采用针对性的科普方法,体现新时代科普工作的特色;
  5.推广性:参选案例应具有值得总结和推广的经验及启示,可供其他地区借鉴,并推动“浙江案例”在全国范围内传播和应用,提升浙江规划科普品牌的影响力。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填写《浙江省规划科普实践典型案例申报表》(见附件),应详细介绍科普活动的主要内容、特色和创新、取得的成效,要求语言精炼,重点突出,不超过500字。
  2.影像资料:可为短视频或组图。若为组图形式,应提供5-10张能够反映活动内容、现场及参与者等情况的高清现场照片或海报;若为短视频形式,应重点对科普活动的主题、特色做法和创新、成效等进行介绍,格式为MP4、AVI等,不超过5分钟,大小不超过500MB,横屏拍摄,画质清晰,声音清楚。视频中无任何水印标识,无任何商业广告。
  3.辅助材料:媒体报道、获奖证书等,提供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
  4.提交方式及时间:请于2025年10月15日前,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zjsgtkjghxh@126.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命名为“规划科普实践典型案例推选+申报单位名称/个人姓名+团队/个人”;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5年10月15日之前,邮寄至杭州市西湖区教工路187号山水宾馆南楼3楼。
  四、推选方式
  学会将按照“好中选优、示范带动”原则,组织相关专家对团队和个人申报案例进行评审,推选出“浙江省规划科普实践典型案例”,并收录典型案例汇编,总结推广规划科普活动范式,促进规划科普活动深入开展。
  五、其他事项
  1.申报案例及材料应为原创,不得侵权,纠纷自负。
  2.申报案例材料应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3.同一案例内容只能申报一次,不可重复申报。

  联系人:学会秘书处 孙莉莉
  联系电话:0571-87156005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