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2025-10-27   编辑:系统管理员 浏览:186
浙规学〔2025〕52号

  按照《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章程》要求,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于2025年10月11日发出《关于以通讯形式召开学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议的通知》(浙规学〔2025〕48号),审议《会费缴纳管理办法》修订的事项,审议学会副秘书长提名的事项,审议学会分支机构更名等相关事项,审议单位会员申请调整会员等级的事项,审议新会员入会的事项。
  经全体常务理事审议以上事项,审议意见均为同意,不同意0票,弃权0票。根据《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章程》第二十四条:“常务理事会须有2/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常务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学会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以上事项,审议结果如下:
一、同意《会费缴纳管理办法》修订的事项。
  二、同意增补江慧强同志为副秘书长兼团标办副主任。
  三、同意城市管理与社区规划专业委员会更名为住房与社区规划专业委员会;同意规划展示专委会牵头单位由宁波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调整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保障中心,主任委员由王余养调整为袁栋。
  四、同意浙江省省直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由常务理事单位变更为理事单位;同意苍南县设计研究院和永嘉县规划设计研究院由理事单位调整为会员单位。
  五、同意吸收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综合保障中心、杭州慧农土地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国土勘测规划有限公司、天合联创设计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学会、浙江浙地自然资源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杭州浙规土地规划设计有限公司、杭州全景自然资源勘测规划有限公司、海德联创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自然空间(浙江)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上海图源素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杭州良久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上宸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城市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为单位会员;同意吸收郑启伟、江佳遥为个人会员。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
2025年10月27日

  全文:浙规学〔2025〕52号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决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