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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引领 统筹 赋能城市高质量发展丨以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引领 提升全省现代化城市体系建设水平
发布日期:2025-10-29   编辑:系统管理员 浏览:15
以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为引领 提升全省现代化城市体系建设水平
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副秘书长、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 陈铭

  今年7月14日到15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本次会议根据当前城市发展形势指出“城市发展正从大规模增量扩张阶段转向存量提质增效为主的阶段”的判断,并提出“着力优化现代化城市体系”的重要任务,这项任务是对未来一段时期城市化发展体系格局的总体要求,意义十分重大。
  现代化城市体系的优化需要顶层谋划、系统布局,我省的城市体系优化需要通过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来加以引领。《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省级规划》)已于2023年12月获国务院批复,下面我结合学习贯彻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现代化城市体系建设过程中《省级规划》如何起到引领作用,谈几点认识体会:
  引导现代化城市群和都市圈提质升级
  中心城市是现代化城市体系中的核心,依托中心城市构建的城市群和都市圈是现代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物流集散、公共服务和人口积聚的主要载体。本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发展组团式、网络化的现代化城市群和都市圈”,强调了城市群和都市圈内各城市的协同发展方式。《省级规划》提出做强“双核四极多群”的中心城市体系,强化杭甬双核心,推动杭、甬、温、金-义四大都市圈提质升级,加快各设区市市区和重要节点城市为中心的城镇集群与周边县(市)组群式发展,形成具有区域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城镇群。今后一段时期,我省的现代化城市体系优化要按照这一要求,系统构建以杭州-宁波为核心,四大都市圈为中心,各设区市和周边县市为节点的组团式、网络化城市体系,提升全省现代化城市群和都市圈的能级和品质。
  发挥县域经济特色加速新型城镇化转型
  县域经济是我省城市发展的一大特色,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分类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这是对新型城镇化改革的继续深化。《省级规划》也要求分类引导县域转型:对综合实力强、发展潜力大、区位条件好,与都市区中心城市联系密切的县城,要求其向都市区节点城市发展;对功能特色显著、产业链竞争优势明显的块状集聚型县城,要求其向区域节点城市发展;对山区海岛等特色型县城,要求其由“小县大城”向“名县美城”发展。今后我省县域经济发展应当与县城的城市发展方向协调一致,充分发挥县域经济特色,按照《省级规划》的要求,加快新型城镇化转型,充分融入全省现代化城市体系之中。
  促进城乡融合发展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
  城乡融合发展是现代城市体系建设的重要特点,城市的发展建设必须与乡村发展同步推进,才能够促使区域内城乡要素有效流动,系统提升现代化城市建设水平。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要求,《省级规划》中也明确“分类引导县城、小城镇发展,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我省今后的城乡融合发展,应当强化县城-中心镇-重点村的发展轴带动作用,系统提升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融合水平,加快城乡品质同步提升,为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实施路径。
  特色化发展提升全省城市经济人口承载能力
  经过多年的建设,我省城市体系呈现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各具优势的发展特色。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提高城市对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承载能力”,就需要突出各级城市的特点和长处,避免同质化竞争,充分发挥城市发展潜能,从而能够在全省范围内承载更多的产业类型和经济体量。《省级规划》要求:“做强中心城市、做特县域县城、做精美丽城镇”的新型城镇化空间路径。这就要求全省各级各类城市要构建规模适度、职能突出、空间集约、结构合理的多中心、网络化、开放式城市体系,从而提升城市承载能力,促进现代化城市体系优化升级。